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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信息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7/11/2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网9月30日电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将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政策。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适应,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在理论、政策、实践等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局面。

  多党合作理论有创新。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提出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丰富了民主党派政治交接的时代内涵;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的理论;提出了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的理论。

  多党合作实践中有突破。提出了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即“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总结长期以来的做法,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各民主党派坚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积极参与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明确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的性质,提出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作共事方面取得新进展。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共有3.1万人。今年,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和无党派人士陈竺,分别担任科技部和卫生部部长。

  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整体推进。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把自身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整体推进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